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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敬畏规则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7-03-17 浏览:
  1月29日,正当亿万人民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氛围之中,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传来噩耗,一名张姓男子因进入“虎穴”而被老虎活活咬死。惨剧发生后,微信圈、微博间炸开了锅,或指责死者无视规则、“咬死活该”“老虎可怜”;或责难管理方救援失当、票价过高、死者含冤……相信涉事双方终将厘清责任妥善处置,张某的悲剧也终将慢慢淡出人们的记忆。但无论最终家属方能否与管理方达成谅解,获得管理方多大的赔偿或抚慰,对逝者以及家庭而言都是难以抹平的伤痛,对动物园业主而言也是莫大的损失。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事件留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评说、指责抑或对逝者、对老虎的哀悼与惋惜,举一反三,敬畏规则,恪守规则,当成为血案留给我们的最深刻教训。
   社会文明需要规则。规则,于社会是“法律”,于单位是“制度”,于家庭是“家规”,它是约束人们行为、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标准、规定、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拥有规则、遵守规则的社会。不管你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是教师还是学生,是富豪还是乞丐,你都得遵守一定的规则。在野生动物园,不能擅自下车是规则;从事商业活动,不能假冒伪劣是规则;在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是规则;在考场,不能徇私舞弊是规则;在课堂,不能“胡说八道”“信口开河”是规则……规则,平等地约束着人,也保护着人。反思此次事件,去年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女游客擅自下车致死,温州双屿危房坍塌以及闯红灯、超速超限、酒驾毒驾、边开车边打电话玩微信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等,无不告诉我们:规则当遵守,不守规则是要付出代价的,规则于遵守者是“保护伞”,于破坏者则是“老虎”。
   规则执行有赖“较真”。曾几何时,社会上有些人对违规违法行为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小到闯红灯、不排队、大声喧哗、乱丢垃圾,大到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行贿受贿,办事找关系“通融”,遇事用金钱“摆平”,甚至将此类人视为“会办事”“有能力”,还美其名曰“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少数执行规则的人,则置法规于不顾,“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特事特办”成为时髦,成为“会做人”“会处事”的标志。而真正讲原则、守规矩的人,却被讥讽为迂腐、死板,不会做事,缺乏创新精神。殊不知,规则的遵循必须“平之如水”,哪怕一些细微之处的失守,都可能导致秩序体系的蚁穴之溃,一旦不守规矩成为习惯,则必然产生坍塌式的“破窗效应”。试问,一个社会,如果法律可以有弹性,规则可以因人而异,秩序可以随便调整,社会何以公平有序?我们的权益如何得以保护?
   遵守规则从“小”做起。《红楼梦》中王熙凤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诚然,人都有趋利避害之心理,亦有感官快乐之追求。但敬畏规则,克制欲求,依规办事当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否则,虽然危险可能不会每次都出现,但出现危险的风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张姓男子的不幸,就在于他逃票擅闯虎园恰巧遇上了凶猛的老虎,引爆了他内心世界“不守规则”而出现危险之炸弹。人生是漫长的,规则的习得、敬畏之心的确立也是一个漫长而不易的过程。古人云三岁看老,意思是透过一个三岁孩子的行为举止便可以推测出将来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规则意识的确立也必须从“小”培养,从“小事”做起。“投机取巧”“不守规则”“不讲诚信”等思想的种子往往都是在不排队、不礼让、不买票、小偷小摸等小事不拘中埋下的。因此,只有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才能使人养成克制欲望、敬重规则、热爱他人、择善而从之信念,才能怀揣善念、坚守文明,在原则问题、关键问题上不糊涂、不犯“傻”。
   张某的悲剧将渐渐被忘却,但心怀善念、敬畏规则、依规办事当成为我们永远的坚守。惟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进步,我们的人生之路才能更加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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