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合作

  温州大学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日本、乌克兰、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院校有着友好往来和校际友好关系。通过国际校际协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我校教学与科研水平,同时为师生赴国外进修及留学深造搭建平台。

出国出境

温州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照签证办理

(一) 办理程序:
   咨询 —> 领取表格 —> 受理材料 —> 校外事处审核 —> 校领导审批 —> 报市外办审批 —> 领取批件—> 制作护照 —> 签证材料 —> 持照人签字 —> 交费 —> 送使领馆签证 —> 领取护照—> 收缴护照(回国后一个月内)
(二) 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
   (1)邀请函原件(英文或邀请国官方语言)1份、复印件1份、翻译件1份。
   (2) "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呈报审批表"或"年内再次出访审核表"及)附表1份
   (3) "温州大学因公出访人员申请表", "申请出国(境)手续综合表"每人1份
   (4)小二寸正面照片每人5张。
   (5)政审批件或备案表原件1份
   (6)安全教育证明1份
   (7)有无因私护照证明1份
   (8)组团的团组需提供上报组团部门的组团通知、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日程安排、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9)有关规定,审批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0)签证要求提供所需签证材料如:日程表、信笺等(出具签证用的费用证明、派遣书等)。
   2、因公赴香港、澳门
   除上述1条款所含(1)(2)(3)(4)(5)(6)(9)项外,另需提供: ①"申请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1份 ②"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每人1份
   3、各类不同性质的团组,另需注意的事项:
   (1)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分别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的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 审核件、备案件的复印件,省政府立项的批复、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2)留学:须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有关材料。
   (3)出席国际学术会议 ①有无台湾人员参加、有无"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问题的说明;
   ②如向会议提交论文,须提供论文的复印件和论文审查意见。
   (4)赴香港工作、就读、培训(见因公前往香港、澳门特区部分)

   (三)办事时限:
   1.出国团组及人员应提前一个半至两个月申报出国材料;
   2.由于假期及国定假日等因素,办案时间相应延长,故申报材料需相应提前。
   (四)关于辞行和回国报告
   1、 公派出国(境)人员在确定出国(境)时间后,应报校外事处确认。 2、 公派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在一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校外事处、校人事处报到,并向外事处提交书面小结及有代表性的出访照片。
   咨询电话: 86680810 / 86680812 (校外事处)
   88373211 (市外办出国受理厅)

因公出国(境)部分国家签证材料须知

   1. 韩国 (Korea)
   2. 日本 (Japan)
   3. 新加坡共和国 (Singapore)
   4. 奥地利共和国 (Austria)
   5. 法兰西共和国 (France)
   6. 荷兰王国(The Netherlands)
   7. 瑞典王国(Sweden)
   8.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United Kindom)
   9. 加拿大 (Canada)
   10. 美利坚合众国(U.S.A.)
   11. 澳大利亚联邦(Australia)
   12. 新西兰 (New Zealand)


留学海外

   ·Ⅰ、加拿大圣· 托马斯大学 (St. Thomas University)
   ·Ⅱ、日本吴大学:
   ·Ⅲ 、乌克兰国立民航大学 (National Aviation University)
   ·Ⅳ、英国格林威治大学

表格下载

   · 温州大学因公出访团组申请表
   · 温州大学因公出访人员个人申请表
   · 温州大学自费出国(境)旅游申报表(教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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